甘孜州出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30条”

据四川省政府网站消息,2月27日,甘孜州人民政府印发《甘孜州全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30条”),包含十方面共30条政策措施。

具体而言,在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方面,“30条”提出,将持续优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和绿色金融行动计划,推动年内农林牧渔业贷款达到40亿元以上、绿色贷款投放不低于50亿元,推动金融机构通过四川省征信平台投放贷款12亿元。

在推动产业提质增效上,将实施藏香猪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藏香猪能繁母猪给予500元/头补贴。实施农机补贴州级配套补助政策,安排州级专项资金到县,对急需农机具按照中央1:1标准配套补贴。支持“有机园区”创建,对获得国家或省级认证示范区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补贴。

在优化投资结构上,将对招商引资新迁入总部在州“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世界500强”大集团大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引进符合甘孜州产业发展规划,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2000万元的农牧类或中藏医药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文旅类或商贸物流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其在州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促进消费回暖升级上,将按照州县财政2:8比例进行补贴,各县(市)配套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持续支持各县(市)实施发放消费券(含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家装消费券)开展促销活动、优化消费环境等。

在支持培育消费新业态上,建设一批“圣洁甘孜”有机产品营销专店和电商新业态基地,培育一批本土榜样带货主播,对验收合格的营销专店和电商基地按数量每个分别补贴20万元、3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30条”特别提出,将鼓励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对新迁入的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建筑业年总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的,按照年度其对地方税收贡献再分别给予40%、35%奖补。迁入注册未满3年迁出的,予以收回奖补资金。

此外,“30条”还涉及了加强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稳就业稳物价、扩大外贸外资、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