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流域(内江—自贡—泸州段)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流域

据四川省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通知,经专家评审和答辩比选,沱江流域(内江—自贡—泸州段)等18个流域被列为全国第二批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流域,试点期限为2022—2024年。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是完善流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支持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流域的治理和发展模式,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第一批试点于2017年启动,我省沱江流域(内江段)作为16个入选流域之一,累计获得2.66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经过3年试点,内江市国控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水质,“优Ⅲ好水”增幅比例66.7%,水质改善幅度居全国第27位、四川省第1位。本次试点将进一步巩固拓展沱江流域治理成效,以“生产、生活、生态”共赢为目标,以“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为导向,积极探索“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和“政府、企业、社会”多方联动的治理新模式,以点带面推动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