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大力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据青海省发改委消息,近年来,格尔木市严格执行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强化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为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不断加强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全面开展一般性工业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督促一般性工业项目业主编制节能审查报告,确保项目能源消费量和能效水平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管理要求。一季度,上报青海精源藏金盐湖有限公司卤水精制精炼节能审查项目1项,取得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增产保供项目、格尔木融金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野马泉M4、M5磁异常铁锌矿年产100万吨改扩建项目、青海维祥科技有限公司3100t/a烷基锂系列产品及配套新材料建设项目4个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全力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制定并实施《全面推进格尔木市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委托青海省规划设计院针对全市实际情况编制《格尔木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18-2030)。依据《海西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制定市级项目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冬季取暖清洁项目建设。目前,2021年项目已完成,共1057户;2022年城区148户既有节能改造项目、农牧区部分村镇招标已完成;2023年清洁取暖项目正在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有效优化规上工业能源结构。全市 7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86.5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7%。万元增加值单耗为1.5吨标准煤,同比增加4.2%。一季度,规上工业热力天然气消费量为 13045.8 万立方米,折标准煤16.4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9%;原煤消费量为18.4万吨,折标准煤11.7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3.5%;电力消费量为12.3亿千瓦时,折标准煤15.1万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17.5%。全市规上工业三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83.5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6.3%,占综合能源消费量的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