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随着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数据出炉,青海“民生温度”再度升高——
上半年,青海省积极实施民生实事工程,努力补齐短板弱项,就业、民生投入、民生保障等福祉看得见、摸得着,广大群众的幸福感不断增强。尤其是玛多“5·22”地震发生以来,青海省在民生领域打出一系列“组合拳”,确保地震灾区广大群众的民生福祉标准不降、成色不减。
就业形势总体平稳
就业,一头连着百姓福祉,一头连着经济发展。全省上半年“经济报表”显示:1至6月,青海省新增就业4.1万人,同比增长12.8%;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81.2万人(次),增长2.8%;6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
就业率和失业率“一升一降”的走势,映射出全省就业总体平稳的态势。上半年,青海省推动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到目前,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已完成年度计划的67.5%;实现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年度计划的77.3%;全省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较年度计划高出4.7个百分点。
今年,青海省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前完成参保扩面任务。截至6月底,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均提前半年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完成年度计划的99.9%。目前,已及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37.8亿元。
尤其面对突如其来的玛多“5·22”地震,青海省通过建立三级社保经办机构快速响应机制、推进社保业务网上办、启动社保业务代办机制、保障社保重点业务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全力保障社保经办业务,确保灾区群众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积极为民服务办实事。
民生保障扎实有力
“兜”住困难群体、“保”住基本生活、“扛”住突发急难。今年以来,我省多以谋民生之福为发力点,切实在民生保障领域补短板强弱项,不断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今年前5个月,青海省共向34.05万城乡低保对象发放救助金7.36亿元,向1.69万特困对象发放救助金1.11亿元,临时救助困难群众5.8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08亿元。
建成全省首个“医工结合”医学治疗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试点平台并投入运行;在西宁市开展康复辅具租赁试点工作……今年以来,青海省着力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及时足额向1.42万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900余万元,制定印发《青海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意见》,有效解决残疾人异地申领补贴“多地跑”“折返跑”等问题。
同时,加快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和92个农村互助幸福院新建、改扩建项目,落实高龄补贴政策,为全省32.57万名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1.88亿元,且积极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省33.48万名老人参与投保。
地震突如其来、民生保障温暖有力。玛多“5·22”地震发生后,青海省千方百计保障困难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地震当天就为果洛藏族自治州提前下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5000万元。且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提前一次性发放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及特困人员供养金697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1万人。并积极推行“资金+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
民生幸福指数提高
民生投入持续增加、居民收入保持增长……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群众,大家深切感受到了浓浓的民生幸福。
今年,青海省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全省惠民投资中卫生、社会工作和社会保障业投资同比增长58.6%,教育投资增长2.3%。基础设施投资中,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投资增长37.5%,信息传输服务业投资增长22.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36.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方面支出持续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24.4%,住房保障支出增长15.3%,农林水支出增长6.1%,教育支出增长5.7%,卫生健康支出增长3.2%。
上半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2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增速同比提高4.5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7.1%。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26元,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23元,增长12.8%。
稳定的就业、满意的收入、有力的保障、有品质的生活……一组组有力的民生数据是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的发展势头,是对上半年青海民生改善的最好定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