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3月21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从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统筹打好重点工作任务攻坚战,全力办好两件大事,推动美丽乌兰察布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呈现出五大亮点。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大气污染防治深入推进,7家14台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任务全部完成,15台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达到进度要求,全市符合条件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安装任务提前完成并联网。水污染防治稳中向好,岱海水生态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完成年度任务,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部完成,城镇级及以上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巩固,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任务,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部完成。

筑牢中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展现新作为。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有效落实,47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取得新进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3项问题年度任务全部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3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初见成效,集宁区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四子王旗成功创建自治区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兴和县石墨及碳素产业清洁生产审核项目入选国家第二批创新试点,凉城县成功创建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

——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实现新突破。自然保护区“绿盾”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市“绿盾”遥感点位销号率99.7%。扎实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工作,全市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改善生态环境没有终点。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统筹抓好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三大重点任务,聚焦落实两件大事,为乌兰察布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