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住建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 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湖北省住建厅消息,日前,黄石市住建局制定并出台《关于在市城区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发布不予处罚和可以不予处罚“两张清单”。这是该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举措。

近年来,市住建局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新理念,紧紧围绕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积极探索建立住建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新举措,深入推进服务、普法与执法的深度融合。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委托。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住建局与所属事业单位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以书面形式进一步确认和昭示执法责任,确保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奠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础。

二是坚持事先普法提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研究制定并出台《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事先提醒告知制度的实施方案》,坚持把普法教育挺在前面,在住建涉企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事先提醒告知制度。执法部门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服务过程中,采取一事一告知、一事一提醒的方式,向服务对象精准推送包含办事流程、政策依据、“违法成本”的告知提醒清单,采取事先告知提醒的方式,实现服务、监管和普法深度融合,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违法违规风险,以“小切口”优化法治营商“大环境”。

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以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出发点,探索建立住建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研究制定并出台了《方案》。《方案》坚持包容审慎、过罚相当原则,对轻微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没有造成社会影响的,列出不予处罚和可以不予处罚“两张清单”,涵盖9个领域32条违法行为事项。32条违法行为事项中需要限期整改,未履行先行整改措施的原则上不予立案,帮助市场主体纠错减负。属于“两张清单”所列情形的,实行包容审慎执行。对确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主动做好当事人信用管理的跟踪服务,引导其及时开展信用修复,提高诚信经营和信用管理水平,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体系。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水平高低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市住建局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既可以帮助执法对象特别是企业及时纠错改正,确保企业不因小过失而贻误大发展,也防止执法措施“一刀切”,有利于提升行政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