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在世贸组织起诉印尼镍矿出口禁令中的利益

印尼共和国禁止和停止向国外出口镍矿石原料的政策在遭到欧盟的回应和起诉后,成为国际热门话题。欧盟是一个复杂的政府间和超国家组织,自1993年成立以来,由27个欧洲国家组成。欧盟自2020年1月1日起起诉印尼。印尼政府禁止和停止镍矿石出口的政策并非毫无道理。印尼实际上已经在2019年ESDM部长条例第11号和2009年矿产和煤炭法第4号中规定了镍矿石出口禁令,禁止出口低品位镍矿石。另一方面,考虑到印尼是过去十年来经济领域前景颇为光明的单一矿石(Ore)的最大生产国,欧盟认为并声称存在不一致且违背国际经济正义原则的规定。

镍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之一,是支持人类日常生活的成分。作为现代社会需求的金属元素之一,制造镍天然资源能够改善社区的生活质量并改善国家的经济,因为并非所有国家都有镍天然产品。

印尼决定停止向欧盟出口镍矿是总统佐科·维多多提出的一项建议,他考虑到如果将镍矿转化为更有价值的商品,出口价值将更高。自实施该政策以来,镍衍生商品的出口额自 2020 年以来大幅跃升(BPS,2022 年 9 月 18 日)。从 2022 年 1 月至 8 月镍衍生品的出口额达到 123.5 亿美元或与 2019 年相比增长约 263% 可以看出这一点。在实施镍矿出口禁令之前,出口额仅为 34 亿美元。

印尼的镍矿出口禁令政策遭到欧盟的强烈抗议,欧盟于2021年初通过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印尼。WTO是一个大型贸易组织,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减少或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来规范世界各国之间的贸易和平计划。那么欧盟在WTO的强烈抗议和诉讼的利益是什么呢?

欧盟将其案件提交给WTO的利益

欧盟对印尼停止原镍矿出口政策的抗议之激烈,显然是出于欧盟自身的利益。欧盟的工业高度依赖镍矿进口,尤其是电池行业。电池行业是欧盟经济的重要部门,欧盟担心印尼的政策会扰乱原材料供应,从而提高电池价格,还会导致失业和欧盟经济重大损失。

欧盟还反对印尼的下游政策,认为这是不公平的贸易壁垒,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因为它限制了欧盟获取基本原材料的渠道。欧盟还指责印尼违反了禁止不必要出口限制的世贸组织规则。欧盟认为,印尼的下游政策并非基于合法的国家安全或公共卫生原因。

欧盟希望表明,它能够始终如一地致力于执行国际贸易规则。这起诉讼可以看作是欧盟试图阻止其他国家实施可能破坏全球贸易的类似政策。欧盟希望推进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通过提起这起诉讼,欧盟希望向印尼施压,迫使其改变政策,并提供更多获取该行业关键原材料的机会。

印尼对欧盟诉讼的回应

印尼通过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与欧盟协商,回应了欧盟的诉讼。印尼解释说,这项下游政策旨在提高自然资源的附加值(SDA)并在印尼创造就业机会。从法律上讲,印尼已经准备了一支强大的法律团队,在世贸组织捍卫其利益。印尼辩称,下游政策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印尼还在世贸组织专家组听证会上积极为自己辩护,提供证据支持其论点。

印尼还寻求世贸组织其他国家的支持,特别是同样拥有下游政策的发展中国家。事实上,印尼还在开展一项运动,以提高公众对这项下游政策对国家利益重要性的认识。

冲突的延续

2022年10月,世贸组织专家组裁定印尼败诉。然而,印尼已对该裁决提出上诉。上诉程序仍在继续,尚未有任何结果欧盟对印尼停止镍矿出口政策的诉讼符合“新现实主义理论”。新现实主义是一种将国际关系视为没有政府或法律的社会状态(无政府状态),国家是主要行为者,它们相互竞争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权力和安全的理论。新现实主义强调行为者权力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在本案中,印尼暂停镍矿出口被视为对欧盟维持镍进口渠道以保持竞争优势和确保经济安全的利益的威胁。因此,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欧盟通过在世贸组织勇敢地起诉印尼,比印尼拥有更高的谈判能力。

另一方面,印尼作为一个自然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非常希望提高自然资源的附加值,减少对原材料出口的依赖。包括暂停镍矿出口在内的下游政策被视为实现这些目标和加强印尼在世界贸易中谈判地位的努力。然而,印尼的下游政策被欧盟认为与其利益相悖。

因此,印尼与欧盟的国家利益差异是冲突的主要因素,再加上双方为了实现国家利益而互相强硬的态度,使得冲突更加激烈。现在,要找到解决这一冲突的单一解决方案并不容易,需要双方进行大量的谈判和承诺,才能达成公平和可持续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