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15条举措,激发消费潜力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农村消费潜力的工作部署,日前,省商务厅等12部门发布了《关于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结合山西省实际,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提振餐饮消费、加快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强化政策保障”6大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旨在进一步激发山西省消费潜力和活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多措并举
  激发我省农村消费潜力
  《通知》要求,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汽车下乡”“城乡车展”等活动,有条件的市县可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对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各市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小区停车场(位)及充电设施建设。对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试点推行资质认定。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加油站向综合服务站转型,发展非油品业务。
  如果说“提升汽车消费潜力、改善汽车使用条件、优化汽车管理和服务”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三把“钥匙”,那么,促进家电家具家装消费则首先要挖掘家电家具市场潜力,对淘汰旧家电家具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环保家具给予一定补贴。同时,加强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合理设置废旧大宗商品回收处理中心、回收运输中转站,按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给予支持保障。
  此外,将通过推广普及《山西省绿色餐饮标准体系》,培育绿色餐饮主体,促进绿色餐饮发展。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举办2021中国(山西)面食文化节、山西特色品牌火锅节、“千品万店美食荟”等活动,释放餐饮消费潜力,提振餐饮消费。
  “新老”结合
  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提升传统消费与培育新型消费相结合,是加快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关键。
  《通知》明确,提升传统消费就要研究推进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农产品批发市场要结合疫情防控,强化冷链设施改造。引导工业品批发市场提高线上线下融合、批发零售兼营的信息化、平台化运营水平。
  培育新型消费需加快发展线上消费、无人消费、智慧消费、共享消费、信息消费、银发消费、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新模式。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鼓励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积极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在居民小区设立快递收发站、自提点、自提柜等设施。引导支持平台企业、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研究制定支撑新型消费的服务标准等。加快城市商圈、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业超市的数字升级。
  政策保障
  打造农村消费好环境
  为补齐农村消费短板弱项,《通知》从完善农村流通体系等4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深入实施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在全省培育10个农村电商强县和100个农村电商强镇。在全省开展农村快件寄递创新模式试点,推广平定邮快结合等模式,推动农村物流降低成本。鼓励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布点,推动农商旅文消费集聚。
  加快发展乡镇生活服务。各市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立足乡村、贴近农民的生活消费服务综合体建设给予支持。支持品牌连锁企业拓展县域市场,2021年新增县域门店100家以上。
  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活动,加强宣传力度,以案促治。
  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投诉站。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及时处理农村消费纠纷,进一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同时,《通知》强调,将从完善惠企政策措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方面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