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无人面馆被叫停,餐饮新模式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近日,上海街头和一些商务楼内出现了一种类似于自助贩卖机的“无人面馆”,这种自动提供热食的柜机,能够方便快速的为用户提供一碗热腾腾的面条。正当这种“无人面馆”引发公众热议之时,却因涉嫌超范围经营被监管部门要求暂停销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范围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应当依法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从监管部门透露经营者已经完成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的办理情况来看,经营者应该已经考虑到了该经营需要防范法律风险。这不由得让人困惑:经营者已经完成了各类经营登记的情况下,为什么仍然可能涉嫌违法经营?

为此,记者特别采访了互联网法律服务机构无讼法务,无讼法务特约顾问、食品行业资深法务曾立从创新餐饮经营方式常见的违法点角度分析了个中原因及解决该问题的方法。

在曾立看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该怎么写是经营者首先面临的问题。不少经营者在处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问题上喜欢贪多求大,经营范围表述往往过于笼统,创新的餐饮经营方式无法得到体现。由于食品经营许可的许可范围是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基础而展开的表述,前者的不准确表述往往还会影响到后者的准确表述。这可能是无人面馆涉嫌超范围经营的原因所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因此,曾立建议,餐饮经营者对于不易把握的餐饮经营方式,可以通过与工商登记部门直接沟通,阐述餐饮经营的具体内容,从而实现准确登记的目的。餐饮经营者切忌凭借臆想对拟经营范围进行归类后申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