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合肥获第一

日前,安徽省政府发布《关于2016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考核结果显示,合肥市政府继续稳居第一,第二到第八名分别是芜湖、蚌埠、滁州、马鞍山、黄山、宣城、亳州市政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结合各地基础条件,2016年度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继续将16个市政府的目标任务指标分为4类进行考核。其中,一类市为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市;二类市为淮北、蚌埠、淮南、滁州、宣城、池州、安庆市;三类市为亳州、宿州、阜阳、六安市;四类市为黄山市。

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资源环境、社会建设、深化改革、工作评价7个类别60项考核指标。其中,新增城镇化率、互联网普及率、人才建设和全民科学素质、养老服务业、社会信用、公共资源交易6项考核指标;调整完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空气质量、质量工作等36项考核指标。同时,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扶贫开发“一票否决”。

此次考核,合肥在60项指标中有35项考核结果位列全省第一。这些考核指标分别为: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旅游业发展、城镇化率、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和省外资金、农业现代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及财政资金制度建设、金融工作、互联网普及率、高新技术企业数、园区转型升级、人才建设和全民科学素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政民生支出和民生工程、就业创业、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消防工作、养老服务业、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体育工作、文化产业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社区建设管理和社会救助、质量工作、气象防灾减灾、防震减灾、公共资源交易、深化改革、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