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省能源局、省民营经济发展局联合制定了《促进全省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共25条,以引导民营经济在推进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加快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新型能源体系中做大做优做强。
支持民营企业提升发展新动能。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控股或参股建设增量配电网试点;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方式积极参与投资建设非干线管道等天然气基础设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我省风光基地、年度风光项目竞争性配置,鼓励国有企业配置不低于10%的项目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项目等国家大型风光基地设备供应及投资建设;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与煤矿企业采取合同能源管理、BOT等商业合作模式参与煤矿瓦斯发电项目建设运营;优化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我省虚拟电厂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在新能源、储能、配套电网项目等方面参与建设和运营绿电园区试点项目;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晋北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新一代光伏组件设备的研发制造;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能源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等科技专项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我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和煤炭绿色开采试点,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培育风电、光伏、储能设备循环利用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支持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分布式光伏聚合商参与市场交易,实现民营售电公司由传统电价传递者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
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具体措施包括:不断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引导企业建立独立的管网运输和销售主体,对天然气基础设施的运营业务实行独立核算,保障民营企业和用户公平接入和使用;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落实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定期向民营企业推介能源项目;充分发挥能耗要素保障作用,优先发展有利于完成全省及所在市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对主要产品设计能效水平达到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民营经济项目,加快开展节能审查;指导供电企业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拓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用电企业,进一步降低办电成本;做好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防范行政力量不当干预市场,为民营企业等经营主体营造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指导油气管网企业落实公平开放要求,向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等经营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并提供能源输送服务。
提升能源政务服务水平。具体措施包括:“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试行备案制;为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能源类重点工程项目主动靠前服务,提高受理效率,为企业做好服务保障;完善能源领域政企协商制度,畅通民营企业问题反馈渠道,保障企业诉求高效响应;严格限定对民营企业行政检查的范围、频次和程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提升执法透明度和规范性。强化能源领域民营企业收费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要支持引导民营企业高质量“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