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公布《政务数据共享条例》,从法规层面明确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要求,进一步破解政务数据共享的堵点卡点,提升数据供给和利用效率。我市积极响应,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以规范化、一体化、多元化的举措推动政务数据共享高质量发展,赋能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数字化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
制度先行,夯实数据共享基础。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共享的制度建设,夯实数据共享的基础,出台《关于加强党对公共数据管理的办法(试行)》《鄂尔多斯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鄂尔多斯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及政务信息管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确保政务数据共享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为全市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平台支撑,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国家、自治区、市及旗区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跨系统、跨业务的互联互通。目前,该平台已接入582家部门,包括市直部门84家、9个旗区498家,编制公共数据目录9194项,梳理资源指标14.5万个,数据总量达13.19亿条,对数据进行系统化、标准化的管理。建设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库、房屋地址库、宏观经济库五大基础库,建设企业信用、便民服务、死亡人口、学生、专家、医保、残疾人、公积金等11个专题库,为政务数据共享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数据赋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数据为引擎,驱动政务服务效能实现质的飞跃,通过深度整合与共享政务数据,打破信息壁垒,优化办事流程,让企业群众享受到便捷与高效的服务。在鄂尔多斯市,只需一次材料提交,即可轻松办理新生入学一件事、不动产信息核验、高龄补贴免申即享等事项,节省了企业群众的时间和精力。同时,数据在市域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以大数据赋能社会治理,实现数据整合共享,推动“智治”支撑能力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安全保障,守护数据共享防线。在积极推动政务数据共享的同时,鄂尔多斯市始终将数据安全视为生命线,多措并举筑牢数据共享的安全防线。从制度层面印发《鄂尔多斯市公共信息平台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数据安全管理。同时,积极构建数据安全防护体系,采用先进的数据加密技术和访问控制等机制,确保数据在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务数据在共享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让数据在安全的环境下充分流动、释放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