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积极贯彻落实温暖工程,更好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共同印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内民政发〔2024〕66号),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自治区级指导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5元。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6346万元提标资金已全部下达到位,惠及34.2万困难残疾人和31.1万重度残疾人。
提高全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区各级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将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要求,切实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同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程序衔接,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打卡到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