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四项措施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

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五一假期临近,二连浩特市采取四项措施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一是严查内容不真实、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虚假宣传广告。要求旅游经营企业在进行旅游宣传推介中,要秉持真实性、针对性、多样性原则,不在宣传中诱导消费者参与旅游活动;不夸大其词,编造噱头,误导旅游者消费等。

二是加大对旅行社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旅行社使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不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不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行程。严查旅游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益等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旅游行业网络市场监管。严查线上线下旅行社企业、网络平台、手机APP等虚假宣传、低价揽客、买团卖团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旅游行业利用互联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促进旅游行业网络市场合法、诚信经营。

四是加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管。采取实地核查和网络监测的方式,检查旅游市场中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