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推进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2021年4月,包头市在自治区率先启动规范涉企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柔性执法工作,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宽容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在推进柔性执法工作中,我市围绕深化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通知》,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定范围内开展涉企轻微或一般违法行为实施“免罚轻罚”事项做出了统一规范,并以“清单”方式向社会公布,鼓励经营者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后果,彰显了司法“温度”。

2023年,包头市某公司在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产品相关数据时,因疏忽未按照相关标准申报部分内容。经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深入调查和审慎评估,考虑到企业并无主观恶意,决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盛江彤说:“去年,市市场监管局一共处理67件行政处罚案件,其中一件不予处罚,37件从轻处罚,占到案件的55%。目前,我们遵循处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能轻则轻。但是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和人民财产、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的重要领域,则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行政执法有温度,更要有力度。”

市消防救援支队也对主观上没有违法过错,没有造成相当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较轻的企业,采取轻罚免罚措施。市消防救援支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科长白宏博表示:“柔性执法将使更多生产经营者受益,并引导他们更积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开展自身检查巡查、实施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将更有助于实现执法目的、促进消防安全。”

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编制实施“免罚轻罚”清单1.0、2.0版的基础上,依法编制或动态调整“免罚轻罚”清单,进一步扩大清单的覆盖面和惠及范围。编制清单部门从1.0版的13家增加到3.0版的32家,3.0版公布实施不予处罚事项333项,增长率70%,从轻减轻处罚事项409项,增长率21%。

截至2024年3月底,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累计办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126649件,涉及金额8600余万元,不仅让企业感受到执法力度,更感受到执法的温度,为包头市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注入了新的活力。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解一鸣告诉记者:“今年,我们将持续推进免罚轻罚柔性执法落地见效,适时开展清单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和评估论证,通过更广泛的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这种非强制性的执法手段,督促引导受处罚企业及时整改违法问题,营造更加宽松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