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激励措施迎来多项变化

据湖南省政府网站消息,5月23日,省长毛伟明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审议并原则通过《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毛伟明强调,要牢固树立=关于大抓落实的思想导向、牢固树立坚持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的工作导向、牢固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聚焦全省中心工作,突出服务大局、减负赋能、客观公正、营造氛围抓激励,持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鼓足大抓落实的干劲,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激励项目精简至17个

今年,省政府将往年的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转为大抓落实工作激励,作为推动全省政府系统工作的重要抓手,《措施》一直备受关注。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围绕贯彻落实=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聚焦“十个统筹”,紧扣“八大行动”,起草《措施》,并广泛听取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从项目设置、指标体系、评价流程、纪律要求、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设置。

根据《措施》,今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以“1+8”为总体框架,“1”即推动高质量发展,“8”即实施“八大行动”。围绕“1+8”明确的重点任务,激励项目由去年的46项减少到今年的17项,牵头单位由去年的26个减少到今年的12个,分别压减63%、54%。目的就是进一步为基层减负赋能,避免“搭车”考核,防止层层加码、过度加压。

评价指标以数据说话

用数据说话,以实绩比拼。

为进一步突出结果导向,防止基层频繁跑部门,根据《措施》,今年拟选取统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形成的数据进行评价,统筹考虑总量、增量、比率,科学设置共性指标、功能性指标、特色指标。省政府门户网站将建立激励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布主要指标数据。

《通知》要求,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不将组织部署、发文开会、建立机制、配套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等过程性工作纳入评价体系。此外,为减少自由裁量权,明确不得设置处室评价、宣传报道加分等主观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