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

据湖北省住建厅消息,在一线城市、部分二线城市执行“认房不认贷”后,宜昌市“认房不认贷”政策正式落地。9月18日,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宜昌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宜昌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进行优化。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宜昌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房屋所在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房屋所在地指城区(含夷陵区)或各县市,即城区(含夷陵区)和各县市分别认定辖区内住房套数。

宜昌某楼盘销售总监刘经理认为,“认房不认贷”正式落地,对市场回暖肯定有着正面利好作用。“从目前已经执行相关政策的一、二线城市来看,对于刚需和改善型购房者,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当地房产市场的需求释放。有了利好政策加持,金九银十的楼市传统旺季可期。”

宜昌住建部门发布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宜昌商品住房去库存明显,截至2023年7月底,城区商品住房累积可销售量为117.67万平方米、9749套,较年初下降逾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