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推出十条措施 推动旅游业纾困扶持政策落实落地落细

据河南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印发《通知》,推出十条措施,把旅游业纾困帮扶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着力推动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推动纾困扶持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帮助旅游业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增强旅游企业政策获得感,稳住行业恢复发展基本盘。

《通知》要求,要做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积极配合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做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在旅游业领域的落地服务工作,为企业对接有关部门、申请政策帮扶提供必要帮助。要落实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延长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对符合条件旅行社的暂退比例提高到100%。各县(区)文旅部门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对2022年吸收游客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旅行社,给予适当资金奖补。要推动普惠金融政策在旅游业加快落实,主动对接金融管理部门,积极争取将旅游业列为当地金融优先支持行业,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金融政策有效落实的保障机制,形成金融支持旅游业恢复发展的合力。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市金融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银企合作对接,强化对旅游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融资保障,支持我市旅游实体发展,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作用,释放“一业兴、百业旺”的乘数效应,创造更多就业创业机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提出,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将从五大方面,优化旅游发展环境:

一是搭建文旅消费平台。推动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文旅消费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各县(区)文旅部门要结合节假日积极开展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推动数字赋能,打造方便快捷的智慧化服务平台。鼓励导游利用直播进行宣传推广、分享体验,推介特色文旅产品、提升景区知名度,激发和满足游客的消费需求。大力发展文旅夜经济、夜市场、夜消费,鼓励文化和旅游场所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延长开放时间。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推出一批常态化、特色化、多元化文旅消费产品,培育壮大新型文旅消费模式。

二是深入推进研学旅行工作。结合商丘市地域资源优势,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推动研学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依托专家团队和市内外优质机构资源,开展常态化线上研学培训。打造一批营地(基地),研发一批精品课程,推出一批精品线路,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活动提供必要保障及支持。

三是精心谋划旅游线路。打造“快进慢游深体验”旅游产品,积极策划推出不同旅游产品,有效促进文旅行业拧成“一股绳”,打出“组合拳”,激发旅游内生市场活力。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等,评定一批乡村旅游点、打造一批红色景区、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推出具有乡土特色、地域文化的观光体验、休闲度假旅游等产品,完善吃、住、行、游、购、娱为一体的旅游产业链,满足人民群众出游需求。

四是培育康养旅游基地。积极发展原乡、旅居、民宿等多种业态,打造康养产业集群、民宿集群,加快建设康养旅游目的地。深入做好黄河故道生态资源调研,研究有利于民宿开发的乡村资源和文化资源,支持利用老村盘、荒地、荒滩、废旧厂区、闲置宅基地、闲置校舍等进行民宿开发。培育乡村旅游特色村、休闲观光园区和特色生态旅游示范镇。为企业和高校师生、乡村传承人之间搭建交流合作的桥梁,共同挖掘非遗故事、建设非遗空间,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争取财政扶持。

五是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和精准度。各县(区)文旅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推出具体纾困扶持政策,并梳理汇总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适用于旅游业的纾困扶持政策,结合“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万企兴万村”等活动,针对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分门别类向企业精准推送政策,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商丘市委、市政府历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系统观念、筑牢防线,严格落实服务业行业精准防控要求,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旅游业恢复发展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事关旅游业发展全局,将疫情防控要求贯彻到旅游业各环节、各领域,坚决切断疫情通过旅游渠道传播的链条。

《通知》强调,要强化组织实施和跟踪评估,商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将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地落实纾困扶持政策情况及成效将作为评价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