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政府网站消息,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消息,9月23日,湛江市与广东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签订《水田规模指标转让协议》,转让水田规模指标1194亩,总价款3.582亿元,为湛江财政增收再添一笔耕地红利。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落实占补平衡。
垦造水田,先造“良田”,再生“指标”。近年来,湛江始终把垦造水田作为落实耕地保护、保障粮食安全、支撑重大项目落地和助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关键性国土整治工程。全市建立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市土地整理中心提前介入项目复核,把旱坡地、碎片田改造成灌排配套、集中连片的现代水田。遂溪、雷州等地一批项目区实现“小田并大田”,耕地质量提上来,部分项目区农民租金大幅提高,村集体和县域发展也跟着受益。
截至目前,湛江先后实施垦造水田项目76个,已形成水田指标5.97万亩,补充耕地指标数量稳居全省第一,为湛江市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