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为落实国家关于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要求,进一步规范广东无居民海岛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进行公示。其中明确,工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岛以及同一海岛有两个以上意向使用权人的,应当通过市场化方式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出让价格方面,《办法》明确,县级和不设区的地级市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组织对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评估过程应严格执行无居民海岛使用价格评估相关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