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印发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 单个主体最高可获扶持2000万元

据广东省政府网站消息,5月9日,《佛山市南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出台。这是南海第一份针对电商新业态发展而制定的扶持政策,南海区每年就此安排预算5000万元,单个主体最高可获扶持2000万元。

《办法(试行)》从鼓励电子商务主体发展壮大、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培育电子商务人才、支持开展各类电商活动等4个方面扶持电商产业发展。南海区经济促进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南海制定出台《办法(试行)》,以立足实际、充分调研为前提,旨在对准行业所需,优化南海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考虑到目前区内电商行业龙头企业少、无电商总部企业,为发挥头部引领带动作用,《办法(试行)》鼓励培育引进影响力强的电子商务主体,推进电商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网络销售额达标的电商企业、入驻南海的电商企业和载体、区内电商服务机构、主流MCN机构、直播电商示范企业都在扶持范围内。其中,网络销售达标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企业入驻载体租金补贴全区每年安排1000万元、电商总部迁入达标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南海区电子商务集聚度不高、基础设施有待完善,《办法(试行)》在明确电商园区功能定位的基础上,支持电商产业园建设。符合条件的电商产业园区、产业载体、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机构、直播电商基地均可申请奖补,其中电商载体公共配套服务提升补助最高1000万元。

为增加本地电商人才储备,《办法(试行)》为相关学校及培训机构、优秀网红主播提供奖补。拥有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粉丝量50万以上,且在南海依法纳税的优秀网红主播为南海企业带货,最高可获奖励200万元。

《办法(试行)》支持开展各类电商活动,为重大电商活动、电商类培训活动提供奖补。其中,相关主体举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电商主题活动,单个最高补助50万元。

南海区经促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该局还将配套出台区级认定办法。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商务部门暂未有相关认定,区级将配套出台有关认定细则,对区级电商产业园奖励50万元、区级直播电商基地奖励50万元、区级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奖励20万元、区级直播电商示范企业奖励10万元。

在南海,电商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正在政企合力下加快发展。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南海区电商交易额3654.43亿元,同比增长17%,占佛山市总额29.7%,排名全市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