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以“强迫劳动”为由对60个贸易伙伴加征新关税

《每日经济》 DailyEconomic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当地时间7月23日发布公告,宣布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所谓“强迫劳动”为名对60个国家和地区征收10%至12.5%的关税,新关税定于美国东部时间7月24日零时01分正式生效。

此次新关税旨在替代当天到期的10%全球临时进口关税。今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政府此前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的“对等关税”违法,特朗普随即援引《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实施为期150天的10%全球临时关税。随着该临时关税到期,美方转而启用301条款以维持其关税体系。

根据美方公布方案,此次关税实行差异化税率。已实施强迫劳动进口禁令或通过贸易协定作出相关承诺的14个经济体适用10%税率,包括加拿大、墨西哥、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国;其余46个经济体适用12.5%税率,包括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日本、韩国、新加坡、越南、澳大利亚、巴西等国。欧盟、中国台湾省则适用“301关税+最惠国税率合计达10%”的特殊计税方式。新关税覆盖美国前60大贸易伙伴,占美国进口总额的99.4%。

美方同时设置了关税豁免通道。石油、天然气、化肥及部分食品获豁免;受232条款国家安全关税约束的钢铁、铝、汽车及零部件等商品不受新关税影响;符合可能导致美国原材料短缺、无法以合理价格获得等条件的商品可按程序申请豁免。此外,针对孟加拉国、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四国设立了为期三年的纺织品关税配额机制。

此项新关税遭到多国贸易伙伴的广泛批评。澳大利亚、巴西、新西兰等国均否认美方以“强迫劳动”为由加征关税的合理性。日本政府对被列入12.5%税率名单表示“深感遗憾”。新加坡外长维文此前已向美方明确表示,美国没有任何理由对新加坡加征关税。欧盟委员会则给出了“审慎欢迎”的微妙表态。

中国商务部此前已多次就美方301调查表达严正立场,指出世贸组织专家组早已裁决美对华301关税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美方再次滥用301调查程序,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规则之上,严重破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观察人士指出,所谓“强迫劳动”常被美方用作贸易保护工具,美方单边动用301条款的做法本质上是单边主义与贸易保护行为,极易扰乱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