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0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其诉原实控人马兴田、许冬瑾夫妇等相关责任主体的追偿权纠纷案迎来一审判决,这起A股标志性财务造假案的追责环节迎来关键进展。
一、判决核心内容
核心判赔金额:法院判令马兴田、许冬瑾夫妇向康美药业赔偿13.96亿元,该金额接近14亿元,是本次判决的核心责任认定。
补充清偿责任划分:原董秘邱锡伟在1.42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在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诉讼费用分摊:马兴田、许冬瑾共同承担702.40万元案件受理费,邱锡伟在75.04万元范围内补充承担,正中珠江承担74.53万元受理费。
二、案件背景与意义
造假源头:该案源于康美药业2016-2018年的系统性财务造假,期间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7亿元、虚增营业收入275亿元、虚增利润39亿元,是A股史上影响最深远的财务舞弊案件之一。
追责完整链条:2021年马兴田已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信息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获刑12年,康美药业也在当年的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中,向5.2万余名受损投资者全额赔付了约24.59亿元。本次判决是康美药业完成投资者赔付后,向造假责任主体发起追偿的关键一审结果。
司法示范价值:本次判决清晰划分了造假首恶、参与高管、失职中介的责任层级,明确了“谁造假、谁担责”的导向,为A股市场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内部责任分摊提供了重要裁判范本,也标志着康美案刑事追责、投资者赔付、上市公司追偿的完整闭环基本形成。
注:康美药业发迹于广东普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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