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矿业监管机构已要求所有出口黄金的矿业公司和贸易商至少将 20% 的商品分配给中央银行,以支持该银行实现外汇储备多元化的举措。
坦桑尼亚中央银行 (BoT) 在截至 6 月的上一财年开始从当地贸易商和矿工手中购买黄金,以在当地货币先令面临贬值压力的情况下增加储备。
截至 6 月的 12 个月内,央行购买了 418 公斤黄金以增加储备,并打算在本财年购买 6 公吨黄金。
监管机构坦桑尼亚矿业委员会周五晚些时候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指令将于 10 月 1 日作为新颁布的采矿法的一部分生效。
根据声明,矿工和贸易商将被要求将储备的黄金提交给两家主要矿物精炼厂,即位于首都多多马的 Eye of Africa Ltd 和位于东非国家北部湖城姆万扎的姆万扎贵金属精炼厂有限公司。
“所有付款将按照坦桑尼亚银行的安排进行,”声明说,但没有提供汇率细节。
截至 7 月底,坦桑尼亚的外汇储备为 52.9 亿美元,足以支付 4.3 个月的商品和服务预计进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