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定增140亿元 社保基金会首次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

7月11日,中国核电发布公告,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目标募资不超过140亿元,这些资金将用于核电项目的建设。此次增发股票将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简称“社保基金会”)和中核集团全额认购,其中社保基金会认购120亿元,中核集团认购20亿元。这是社保基金会首次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此次发行有望成为社保基金与我国核工业协同发展、共同服务国家战略的典范。

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助力核工业强国建设

社保基金会,作为国内成立最早、管理国家重要社会保障基金的机构,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和丰富的投资经验,对中国核电的长期发展和清洁能源行业的前景持续看好。此次社保基金会的认购行动,是其首次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推动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养老金等长期资金积极入市”的号召,亦是社保基金会作为“耐心资本”的重要体现。

通过这次认购,社保基金会将向中国核电注入120亿元的资金,这笔资金的注入将为中国核电带来较大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中国核电的资金储备,还能为公司在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市场扩张等方面提供财务保障。同时,社保基金会投资合作的企业中不乏在清洁能源领域深耕多年的优质企业,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资源和经验。通过认购定增,社保基金会的产业资源将与中国核电的业务发展形成有效对接,帮助中国核电拓展业务合作,促进双方在产业链上的协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此外,社保基金会的加入,正值我国第三代核电技术日益成熟之际,国家对核电项目的审批已进入常态化,标志着核电行业正迎来发展的新时期。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对于这一高科技战略产业的科技创新具有重大意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辽宁徐大堡核电站、福建漳州核电站和江苏田湾核电站的建设,这为中国核电战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疏通了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更好地发挥了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是资本市场服务全面建设核工业强国的重要举措。

优化中国核电股权结构,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国九条”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社保基金会积极发挥长期资金的优势和市场引领作用,有利于实现跨周期、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带动形成更多长期资金,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目前,中核集团是中国核电的控股股东,且是唯一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中核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核科技工业的主体,核能发展与核电建设的中坚力量,拥有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肩负着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双重历史使命。中核集团为中国核电提供了产业链相关资源支持和公司治理指导,作为控股股东,在中国核电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发行后,引入社保基金会作为战略投资者,预计社保基金会将成为中国核电的第二大股东,并将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通过派出董事密切跟踪中国核电的经营发展,为公司治理和业务发展带来新动力。

提升中国核电治理水平,对标国际先进企业

中国核电作为国内核能发电的领军企业,承载着推动国家能源战略、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职责。随着国家对清洁能源的不断重视和支持,中国核电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公司目前有三大核心产业,分别是核能、非核清洁能源和战略新兴产业;五个业务板块包括核能发电、核能多用途利用、核电技术服务、非核清洁能源和战略新兴技术。截至2024年3月,中国核电控股核电装机规模为4131.5万千瓦,包括控股在运机组25台,装机2375万千瓦,控股在建及已核准待建机组15台,总装机1756.5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福建、海南和辽宁;控股新能源在运装机超过2,134.06万千瓦,其中风电733.26万千瓦、光伏1,400.80万千瓦,另控股独立储能电站67.9万千瓦,在建装机超过1,426.26万千瓦。

公司对标世界先进企业的治理模式,建立并持续优化现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体系和内控制度体系,健全以“一章三制四规则”为核心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目前,中国核电董事会共有12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4人,并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风险与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安全与环境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

通过此次募资和引入社保基金会作为战略投资者,中国核电不仅获得了资金支持,更进一步优化了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这将为中国核电在核工业领域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有助于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推动我国核工业的全面建设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