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生动物贩运的阴暗领域,撒哈拉以南非洲成为非法贸易路线和秘密活动的温床,推动了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产业。
《2024 年世界野生动物犯罪报告》中包含的最新数据显示,该地区占全球野生动物材料缉获量的 19%,令人震惊,凸显了其作为最常见的野生动物贩运来源之一的地位。
2015 年至 2021 年间,来自撒哈拉以南非洲和南亚的非法野生动物贸易量激增,占所有记录缉获量的 44%。
在目标物种群体中,穿山甲首当其冲,所占份额高达 32%,凸显了这些濒临灭绝动物的悲惨困境。
此外,大象、食肉动物和穿山甲被作为鳞片、肉、尸体以及活体标本进行非法交易;跻身在此期间查获的前五个物种组之列,暴露了危机的广度和深度。
最近的一份报告揭示非洲是野生动物贩运的重要来源地,占全球野生动物材料缉获量的 19%。令人震惊的是,非洲大陆所有报告的缉获量都集中在撒哈拉以南地区,这清楚地表明了该地区在助长这种非法贸易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这项研究是与国际打击野生动物犯罪联盟 (ICCWC) 合作进行的,该联盟包括 Cites、国际刑警组织、世界银行和世界海关组织等主要利益相关者,揭示了该地区野生动物贩运的规模和范围。
该报告是为了响应联合国大会 2021 年通过的关于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贩运的决议而发起的,旨在加强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努力。该报告重点关注直接违反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的与野生动物物种非法采伐和贸易有关的犯罪行为。
该报告利用来自 162 个国家和地区 140,000 多份缉获记录的数据,揭示了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惊人规模。
从珊瑚碎片到活体标本,从药品到肉类,在永无止境的需求和有组织的犯罪网络的推动下,非法市场涵盖了大量的商品。
2015 年至 2021 年间,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以及南亚构成了全球野生动物贩运贸易流的大部分,占指定运输来源的所有记录缉获量的 44%。在目标物种群体中,穿山甲成为贩运最多的物种,占该时期缉获量的 32%,令人震惊。
大象是食肉动物,位列非洲和亚洲缉获量前五的物种群体之列,表明这一问题在这两个地区的普遍性。
在非洲,穿山甲、犀牛和大象物品合计占缉获总量的 95% 以上。在亚洲,缉获的大部分货物涉及木材,其次是穿山甲制品。
在欧洲,鳗鱼占主导地位,其次是沉香。在美洲,木材(雪松)是迄今为止使用该指标的最大分类群(79%),其次是鳄鱼木和红木(分别为 5% 和 3%)。在大洋洲,排名靠前的分类群按重要性排列包括鳄鱼、木香根、蛇、人参和仙人掌。
珊瑚、鳄鱼和蛇类在其他三个区域更为突出,其中鹦鹉和凤头鹦鹉在美洲突出,双壳类软体动物在大洋洲突出。植物在欧洲(例如芦荟和仙人掌)和大洋洲(例如木香根和人参)的记录中也占很大比例。
该报告强调了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复原力的破坏性影响,破坏了环境、社会和经济价值。
并强调迫切需要采取协调行动来解决野生动物贩运问题,野生动物贩运构成了严重威胁,缉获的物种中超过 40% 被归类为受威胁或近危物种,凸显了迫在眉睫的保护挑战。
最近的国际警察行动,例如国际刑警组织和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领导的“破坏”项目,揭示了野生动物贩运与武器贩运和毒品走私等其他非法活动的融合,描绘了一幅相互关联的犯罪网络跨境运作而不受惩罚的令人不安的画面,并强调了这一点。问题的复杂性。
可悲的是,造成的损失超出了自然世界,野生动物护林员在保护野生动物和执行保护法的英勇努力中付出了最终的代价。
报告称,2006 年至 2021 年间,超过 2,300 名野生动物护林员在执行任务时丧生,其中大部分(80%)伤亡发生在非洲和亚洲。
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强,贩运者会做出调整,导致采购和贩运路线发生变化以逃避侦查。
这种“气球效应”的特点是贩运模式因执法行动而发生变化,强调需要采取多方面的方法来打击野生动物犯罪。
随着非法贸易商寻找其他方式绕过执法,在象牙贸易和犀牛角贸易模式中,我们观察到了针对执法行动的采购和路线变化。
例如,从 2018 年左右开始,东非对象牙走私者进行了一系列起诉,这似乎影响了非法贸易商完全转向从非洲大陆的另一边出口象牙。
2010年至2015年期间,在肯尼亚和坦桑尼亚缉获或截获的象牙重量使2016年至2021年间尼日利亚和刚果民主共和国缉获的象牙重量相形见绌,事实恰恰相反。
世界银行对多边和双边捐助机构、基金会、联合国项目和国际非政府组织的一项调查发现,2010 年 1 月至 2016 年 6 月期间,已承诺投入超过 13 亿美元用于打击非洲和亚洲的非法野生动物贸易,每年约投入 1.9 亿美元。年。捐助资金分配给 60 个不同国家的项目以及各种区域/多国和全球项目。
总共,63% 的资金用于非洲(8.33 亿美元),29% 用于亚洲(3.81 亿美元),6% 用于全球计划和倡议(8,100 万美元),2% 用于覆盖非洲和亚洲的项目。
排名前五的受援国为坦桑尼亚(8%)、刚果民主共和国(5%)、莫桑比克(5%)、加蓬(3%)和孟加拉国(3%),金额达3.28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