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建市史话

福州建城的历史长达2200多年,但建市的历史只有70多年,还是在抗战结束后,由民国政府于1946年正式设立福州市。那之前难道没有福州市的存在吗?还真是如此,从行政区划名称来说,1946年前的确不存在福州“市”,这个要从民国时期对全国行政区划的大调整说起。

 

  福州建市史话

 

  首任福州市长黄曾樾

  统辖十邑的福州府被取消了

清朝末年,全国的行政区划主要分为省、府、县三级,比如福建省下辖九个府,福州府下辖十个县(即福州十邑)。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孙中山的国民政府主张精简机构,推行省、县两级制,把中间的“府”废除了,各县由省直管。也就是说福州府这一行政单位不存在了,福建省直接由五

六十个县组成。(民国时期的省、县之间还曾先后设立道、督察区。)

这个时候虽然社会习惯上仍使用“福州”地名,福州也是福建省会所在地,但已经没有“福州”这一正式的独立区划名称了。福州城区实际上是闽侯县的区域范围,闽侯县政府也在城内,福州城大小事务由闽侯县政府与省会警察厅共管。

“市”作为区划单位在古代已经存在,但它是指商贸繁荣的集镇、城镇,行政等级低于县,比如唐温飞卿有诗“鸡犬夕阳喧县市”。进入民国之后,国人觉得在比较发达的城厢地区有必要单独设“市”,范围只限于城区,与县平级甚至更高。

1921年2月,广州市政府正式成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与县平等的“市”。1935年2月,厦门市政府正式成立,成为现代福建第一个“市”。(1933年底“福建事变”时期曾设立福州、厦门两个特别市,但时间不足两个月,可忽略。)

福州建市过程好事多磨

1926年底至1927年初,国民政府在福建省建立统治,即有设立福州市的想法。但由于那时福州城区人口还达不到设市规定的30万人,所以这个动议被搁置。

到1932年,福州城区人口超过30万了,建市议题再次提上日程。只是当时新任的福建省政府主席蒋光鼐不认同设市的必要,福州又一次未能设市。

1942年,福建省政府再次通过福州设市议案,并成立福州市政筹备处,历任处长(主任)有林有壬、段志坚、黄曾樾等,他们的职务相当于福州市长。可惜这时正值抗战时期,福州又遭日军攻陷,一直无法实现正式建市。

哭笑不得的市长“双包案”

在1944年日军第二次攻占福州期间,闽侯(林森)县长段志坚逃往闽清避难。设在永安的福建省政府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居然又任命了永安人黄曾樾为闽侯县长与福州市政筹备处处长,却没有通知段志坚。

待到1945年5月,日军撤离福州,流亡官员段志坚先行一步回到福州,凭借手中掌握的市、县大印,贴出“安民告示”,俨然以福州城执政主官自居。黄曾樾晚来一步,不知就里,也以闽侯县长、市政筹备处的名义贴出告示,闹出了一出令人摸不着头脑的“双包案”,成为福州光复时期的大笑话。

黄曾樾硬着头皮与段志坚交涉,但段志坚声称没有接到福建省政府通知,拒不交接。黄曾樾是留洋文学博士,长期任职外地,在福州没有根基,不可能跟段志坚当面冲突,只得向省政府报告此事。省政府也是感到棘手,只能开个协调会,以日军侵略福州时期情况混乱为由,向当事人致歉。由黄曾樾专职担任福州市政筹备处处长,另外安排了段志坚的职务,这才结束了这场风波。

经过紧锣密鼓的筹备,1946年1月,中华民国福州市政府正式成立,黄曾樾为首任市长。从此,福州才以“市”的身份面向世人。需要注意的是,那个时候的福州市地域范围只限于城区,东至东岳庙(今福州第十中学)东端,西至洪山桥西端,南至仓山区跑马场南端,北至屏山北端,比现在的福州城区要小得多,也并不管辖闽侯、福清、长乐等传统福州十邑地区。

1949年8月福州解放后,福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在政府前面增加了“人民”二字。之后福州市的版图屡有变动,到20世纪80年代,恢复市带县的体制,把八县重新纳入福州市的范围。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