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政府网站消息,湖北省近年来始终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着力建设安全韧性现代水网,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全省上下聚力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扎实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长江湖北段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提升,为加快建成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了坚实的生态支撑。目前,长江干流湖北段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在Ⅱ类及以上。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2月,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大会提出,把美丽湖北建设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强调要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同月,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3月,省政府召开进一步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三年行动推进会,要求坚定扛实扛牢长江大保护的历史责任。全省统筹推进《湖北省进一步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湖北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方案》《湖北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三年实施方案》,确保长江大保护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强化精准治污,推进生态修复
近年来,湖北省打出系列“组合拳”,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施沿江化工污染治理、深化排污口整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控、加强港口船舶污染管控、推进磷石膏污染防治等,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省累计推进沿江478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关闭、改造、搬迁、转型),沿江1公里内118家企业全部完成“关改搬转”,有力破解了“化工围江”困局。1248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全面完成整治,66个全省县级市建成区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累计完成1.6万余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治理农村黑臭水体710条。建成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装置生产线42条,年处理能力超3800万吨。
在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出台《湖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以上。《湖北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全省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转运处置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在强化治理的同时,大力推进生态修复。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组织实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专项行动,加强森林湿地修复。推进重点湖库及消落区综合整治,强化矿山生态修复,全力推动重点湖泊水质改善。
目前,已完成荒山绿化12.8万亩、森林质量提升96.5万亩。丹江口库区治理水土流失185平方公里,支持库区郧阳区、茅箭区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库滨带治理郧阳试点段工程全部完工。黄石磁湖、孝感王母湖等5个省级试点湖泊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全省累计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3788.72公顷,提前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建立洪湖流域综合治理省级推进机制,高位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实行清单化管理。2025年1月-10月,洪湖水质逐月及累计值均保持Ⅳ类,除总磷外,其余指标达到Ⅲ类;总磷浓度较2024年同期降低29.4%。
坚持“双碳”引领,加快绿色发展
湖北省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正式上线以来,服务门户的交互场景日趋完善,数据库持续更新,“管理、交易、融资和交互”四大核心系统实现稳定运行,平台用户数和交易量稳步抬升。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的制度设计,提升平台的专业性、公信力和吸引力,为核心交易功能提供坚实保障。
同时,积极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有效路径,通过平台功能释放环境权益价值,引导资金、技术流向绿色产业。积极推动平台服务向县域、市域纵深发展,提升平台在更大区域内的辐射力与带动力,服务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建设省生态环境交易平台是湖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生动缩影。全省持续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深入实施《湖北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绿色金融稳步推进,碳市场建设成效明显。
目前,累计支持金融机构向湖北省辖内碳减排领域发放贷款446.69亿元,向金融机构发放资金268.02亿元,带动265家企业实现减排89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构建了碳达峰碳中和“1+N”配套政策体系。持续深化碳市场建设,率先在全国打通“电—碳—金融”三大市场。截至2025年10月,累计成交4.19亿吨,成交额103.58亿元(占全国试点的42.7%、41.0%),成为首个成交额破百亿元的区域碳市场。
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续写长江新篇章
湖北省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下一步,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决扛牢长江大保护的责任,切实守牢长江生态安全底线,加快推进美丽湖北建设,整体提升支点生态承载力,确保湖北省江湖安澜、碧水东流、净水北送。
坚决扛起生态大省政治责任,全面推进美丽湖北建设。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全面推进美丽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安排,着力开展“美丽系列”建设。抓实抓好长江大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助推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圆满收官,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打好湖泊治理、直排口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化工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切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控源截污、活水修复,推动重要湖泊水质保持稳中向好。坚定不移抓好长江“十年禁渔”。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新产生的磷石膏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全力推进长江生态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统筹治理,加强停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突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碳达峰碳中和的引领作用,培育新质生产力,以高水平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