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住建厅消息,父母的房子加装电梯,可以使用子女的公积金了。近日,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出台并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从即日起实施。《细则》明确提高贷款额度、调整贷款期限、拓宽住房公积金应用场景和范围等多项新政,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新政将进一步推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力度。《细则》明确,支持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更新,城市危旧房原址重建、翻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等。
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的亮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支持代际互助,允许直系亲属共同使用公积金,将提取主体扩大至缴存人配偶、父母、子女,通过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实现资金共享;二是扩大提取使用范围,除加装电梯外,还支持适老化、适儿化改造、重建等,以更大力度支持存量改造为推进城市更新助力。
为全方位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健前行,《细则》还在贷款额度、期限等多方面推出协同政策。
贷款政策上,拓宽贷款额度提高的范围。二孩及以上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以及购买“好房子”高品质住宅、现房销售项目,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不低于20%;购买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15%。
贷款期限方面,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可算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职工至68周岁,女职工至63周岁,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取消异地购房提取限制,支持省内城市圈异地购房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