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高位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据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土地承包面积55.8万亩,土地流转面积41.8万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率为74.9%,居全省第一。9月20日,省农业农村厅通报全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进展情况,肯定鄂州市高位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

“现在政策越来越好,让大户能真正安心种粮。”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徐连村村民徐道才流转了1000多亩地种粮食,两个在外务工的儿子相继回乡,跟他一起经营合作社。他说,政策的红利让他信心满满,今年主动投资扩大粮食种植规模,恢复了双季稻生产模式。

政策支持增生“动力”。鄂州市农业农村局介绍,近两年,该市相继出台《关于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通知》《关于印发推动鄂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五个方面政策意见的通知》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覆盖了大面积流转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进行奖补,激起了全市农民流转土地进行规模生产的热情。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力军。在鄂州,这一群体土地流转面积占全市流转总面积的九成以上。

数据显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2096家,出资总额约46.7亿元;家庭农场有427家,出资总额约1.2亿元。每年新增10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余个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

“今年我们协调争取市级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投入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奖补。”鄂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梁子湖禁捕后,梁子湖区欢农种植养殖合作社理事长夏新春积极响应渔民“洗脚上岸”号召,联合5户退捕渔民成立了合作社,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扶持下,规模逐年扩大,目前流转土地、水面达500余亩。

政策支持、培育主体外,鄂州市还加大模式创新,充分挖掘农村闲置土地资源的潜在价值,激发乡村振兴活力。

华容区段店镇通过“镇+村集体+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成立镇级“段店镇壹柒贰农业种植合作社”,探索市场主体引入多种合作与联合,托管了全镇2200亩承包地“经营权”,有效解决了土地撂荒问题。梁子湖区东沟镇引进梁子湖美丽余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流转东沟镇余湾村、徐山村耕地面积4500余亩,种植油菜、葵花、湘莲、黄豆,打造情景体验型花海园,促进农旅深度结合。

“下一步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紧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效能,依托花湖机场这一超级IP在农服领域的特殊作用,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物流、营销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方勇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