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物流运行平稳 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继续下降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消息,今年以来,自治区商务厅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动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商务部门接内外、贯通城乡、衔接产销工作职能,自治区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全力保障物流畅通市场供应,物流行业主要经济指标呈现开局良好运行总体平稳态势,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继续下降

据统计,今一季度,全区完成社会物流总额2455.59亿元,同比增长29.3%。从构成来看,工业品物流总额完成1767.80亿元,同比增长35.3%;批发业物流总额完成570.12亿元,同比增长16.6%;农产品物流总额完成98.84亿元,同比增长14.1%;进口货物物流总额完成11.7亿元,同比增长14.7%;民生相关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完成7.13亿元,同比增长10.7%。快递业务量完成2341.49万件,同比增长7.9%。

全社会完成货运量1.08亿吨,同比增长5.3%。其中,铁路货运量2577.42万吨,同比增长8.9%,占货运总量的23.8%,占比较上年同期高0.8个百分点。公路货运量8248.90万吨,同比增长4.2%,占货运总量的76.2%,占比较上年同期低0.8个百分点。航空货运量完成0.54万吨,同比下降15.6%。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反复发生给物流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自治区商务厅因势利导、主动作为,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工业和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兰铁集团银川办事处、宁东铁路公司等单位积极推动货物运输“公转铁”工作积极搭建企业运输需求和铁路运输供给的桥梁,全力保障企业生产原材料和产品等运输需求,确保供应链畅通稳定。特别是今年3月份以来,面对因区域防控措施升级,公路运量、运力均有较大幅度缩减困难局面铁路运输部门积极发挥自身在大宗商品保供、长距离跨区域运输等方面的优势,为我区大宗商品运输、民生保供提供了有力保障。统计数据显示,3月份铁路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分别同比增长17.9%、38.9%,比2月份分别提高12.1和45.4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3.1和24.8个百分点运输结构的优化调整使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继续下降一季度,全区社会物流总费用190亿元,同比增长15.2%;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7.1%,较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

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解决物流运输堵点、断点,积极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工作;落实好自治区《关于加快全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落实好《促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我区商贸物流现代化水平;举办好“物通四海 流润万家”宁夏物流节·顺势而谋2022系列活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物流服务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