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商务厅消息,近日,商务部印发《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厦门、青岛、深圳、南京、杭州、合肥、武汉、广州、成都、西安、苏州等16个城市和海南省率先开展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
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是深化服务贸易体制机制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在创建目标方面,《方案》提出,到2035年,建设35个左右服务贸易规模居全国前列、高端要素集聚、创新能力突出、辐射作用显著的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出口企业和若干重点服务产业集群,服务出口规模较快增长,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服务贸易、投资、消费与产业联动协同、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全面形成。
《方案》明确了五大方面主要任务,包括探索产业链供应链集成创新、培育经营主体竞争优势、促进生产要素高效供给、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境内外促进体系。
《方案》提出,加强示范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等开放平台的错位探索、政策协同。支持各示范区建立联动发展机制,推动特色产业协同布局、梯度转移和开放发展,加强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