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政府网站消息,4月10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十五场)——《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专场在海口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4月10日起,我省对原个人住房贷款多项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加大对职工购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职工购房资金不足问题。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针对不同群体实施差别化政策
据介绍,此次调整主要内容之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至110万元。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至90万元。
建造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2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
调整优化后的贷款政策还设置了最高贷款额度与个贷率联动机制(个贷率指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当个贷率<96%时,最高贷款额度按系数1.0执行,即最高贷款额度不变;当个贷率≥96%,最高贷款额度按系数0.9执行,即最高贷款额度乘以0.9。 此次政策调整充分考虑了多子女家庭、星级绿色建筑和保障性住房购房群体的资金需求,在其最高贷款基准额度基础上实行额度上浮: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在我省购买新建、二手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借款人家庭在我省购买经有关机构预评价的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项目新建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借款人家庭在我省购买安居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借款人家庭同时符合多项上浮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可叠加计算,叠加后可上浮至最高40%,即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至112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至154万元。 二套房存贷挂钩公式调整
加强低收入群体贷款权益保障
购买二套房继续施行存贷挂钩政策,但对存贷挂钩机制进行了调整:一是调整了存贷挂钩公式,调整后贷款额度按照缴存账户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三个因子相乘计算。其中倍数设置固定值10;缴存时间系数根据24个月以下、24个月至48个月、48个月以上三档分别确定系数为0.8、1.0、1.2。
二是对适用存贷挂钩的贷款设置了保底额度。借款人在具备还款能力条件下,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保底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保底额度50万元。调整后的二套房可贷额度较原政策明显提高,计算公式更方便借款人计算,保底额度的设置充分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贷款权益。
此次政策调整后,借款人申请首套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须满足不超过最高贷款限额及存贷挂钩公式计算的最高额度条件外,个人最终可贷金额还应在最高贷款限额内,结合借款人个人还贷能力、负债情况、贷款期限及所购房屋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值得提醒的是,此次贷款政策调整后,灵活就业缴存人只要满足相应贷款条件,同样适用额度、首付比例等调整优化后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