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政府网站消息,花了不到5分钟,香港居民姚女士在“海南e登记”平台上顺利完成公司监事的变更公示手续。
“便利又快捷!”姚女士说,放在以前,她不仅要专门在境内找一个经办人代办,还得申请、提交大量材料,时间长、材料多、流程复杂,“整个过程动辄要耗上个把月。”
办理时间动辄“按月计”,究竟堵在了哪儿?
“‘海南e登记’平台原先未实现境外人员在线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香港居民不可在线申办登记备案业务,这才需要在境内找人代办或线下申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且境外自然人办理设立登记业务时,还需提供其所在地区出具的自然人身份附加证明文件材料,申办该文件一般要耗时1至3个月,极大影响办事便利度和体验感。
打通堵点,巧做“加法”优服务——
不久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海南e登记”平台,在全国率先推行双语版电子表单,实现香港居民持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外国人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在线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对可实现在线身份认证的香港居民,免于提交自然人身份附加证明文件。
“持上述证件的境外投资者可在境外直接登录‘海南e登记’系统申办企业登记业务,实现全程电子化办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意味着,海南在全国率先实现部分外资企业全程电子化办理。
打通堵点,巧做“减法”降成本——
在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支持后,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港澳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由50多页压缩至8页,并对接香港方系统,对香港非自然人投资者推行简化版公证文书电子化流转。目前,香港地区非自然人投资者来我省投资设立企业时,无需再提交纸质版或扫描版主体资格证明公证文书,进一步压减办事成本。
今年5月1日实施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减免登记备案相关材料与事项,将一般经营事项由登记事项改为自主公示,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经营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等高频备案事项改为自主公示。
“为让《条例》相关制度设计落地实施,我们将‘海南e登记’升级为‘2.0版本’,增加协助信息公示模块,经营主体可通过该模块,由登记机关协助完成相关公示事项,也可自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今在海南,外商投资办理登记时可免于提交决议、决定、相关人员任免职文件、股权转让协议、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清算报告等材料,并取消了外资企业登记视频核验环节。
如此一来,我省实现在全国率先减少设立外资企业登记材料、事项和流程。
来自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省推行的港澳非自然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简化版公证文书措施,已惠及约6000户港澳非自然人投资者;香港居民持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在“海南e登记”平台在线身份认证、电子签名功能,已惠及香港投资者超400人。
“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优化身份认证机制,拓展境外投资者身份核验渠道,实现澳门居民持回乡证、台湾居民持台胞证、华侨持华侨护照等证件在‘海南e登记’上在线身份认证、在线电子签名,探索拓展外国人持外国护照在线身份认证,力争实现外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申办业务,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准入便利化水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