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制定外商投资企业全流程服务体系 营造公平 稳定 高效 便捷的投资环境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网站消息,1月6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全流程服务,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营造公平、稳定、高效、便捷的投资环境,特制定开封市外商投资企业全流程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外资企业“服务官”机制

各县区设立“服务官”队伍,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匹配等方式,对辖区内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提供全流程、全方位服务。选派分管对外开放工作的副县级干部担任“首席服务官”,县区部门正科级干部担任企业“服务官”,并由专人任联络员,与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努力打造高效服务政府和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专员主动联系对接服务对象;向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帮办、代办等服务;协调解决服务对象在项目洽谈、核准审批、注册登记、资金到位、开工建设、企业经营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重点服务对象工作台账。

建立健全外资企业协同服务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县区分管负责人挂帅,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市县两级外资企业协同服务机制。由“首席服务官”任召集人,定期联系走访已落地的重点外资企业,了解企业(项目)经营进展和运作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项目)报批、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原则上每半年至少走访1次定点联系重点外商投资企业(项目)。“首席服务官”在遇到多样化问题或共性问题时,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共同研究解决方案,进行协同处理;被召集部门单位负责人必须主动配合,对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对重大外资项目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外资企业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快速反应,及时会商协调解决,力争已签约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投诉协调机制

完善外商投资投诉协调工作机制。依托《开封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健全县区外商投诉网络,畅通外商投诉渠道,优化投诉流程。指导企业通过服务窗口和开封市商务局外商投诉受理反映问题诉求,由市、县两级部门及时协调、跟踪解决,努力维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优化协调规则,规范协调程序,提高协调效率,让投资者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定期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投诉问题落实情况检查,对外公布投诉规则、处理时限、处理结果等。

 建立健全企业服务网络

全力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健全企业服务网络,依托外商投资服务群,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及相关政策法规,企业通过微信群随时表达诉求、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持续开展“外资企业大走访”活动,与企业家面对面、零距离交流,做到政策直通、诉求直通、感情直通。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稳步推进外资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外资项目快速落地建设。

 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交流合作机制

各县区要强化开放理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作用,联动涉外部门共同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各类交流合作活动,帮助企业挖掘投资机遇,推动企业间合作交流,畅通企业与政府部门联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