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发布对特困行业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的通知

原标题:商丘市餐饮、零售等特困行业可享受9.5折用电阶段性优惠

据河南省政府网站消息,6月21日,记者从国家电网商丘供电公司获悉,近日,商丘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对特困行业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期降低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用电成本,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国家电网商丘供电公司营销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通知》明确,此次用电阶段性优惠范围为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等五个特困行业的有关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国家电网商丘供电公司在计收特困行业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电费时,原则上6月1日至8月31日的抄表电量,按该电力用户当月应收电度电费(不含基本电费、力调电费、偏差考核费)的95%结算,现执行居民生活(含合表)、农业生产电价的用户不参与优惠。

“对于普通门店等个体工商户来说,若要享受供电部门的用电阶段性优惠,需要是‘一户一表’直接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的才行,对属于小区等自供电的‘合表户’则需要由供电方进行集中申报。”工作人员说。其中,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非电网供电主体负责汇总供电区域内纳入优惠范围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电量电价等有关信息,集中申报。各县(市、区)供电企业从6月起通过逐月结算、统一清算等方式,对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到户电度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

该政策执行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静态管理的市、县,经省发改委同意后,可调整用电阶段性优惠政策的实施时间。

记者了解到,目前供电部门正在根据《通知》要求,积极推进该政策的准备工作及实施。本次阶段性优惠政策由有关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通过扫码申报、供电营业厅等方式,自7月1日起自行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