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 推动市场主体稳步增长

原标题:洛阳市发布“稳经济、促增长”22条措施

据河南省政府网站消息,该局日前发布“稳经济、促增长”22条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推动市场主体稳步增长,助力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重振洛阳辉煌。

加快审批速度,市场监管综合业务事项“一窗办”,涉企服务事项实现“集成审批,一窗办理”。下放13项市本级行政审批权限,实现企业就近办理业务。在全市市场监管窗口设立企业服务专员,对“专精特新”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市场主体,提供点对点服务。

推动全市实现“个转企”1000户、新增市场主体10万户。全市实现新设企业免费刻章,发放营业执照、公章(1套4枚)、税控盘、发票、银行预约开户通知单及相关惠企政策服务指南等“大礼包”,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6月30日前,打造完成全市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将涉及企业开办的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员工参保、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等事项纳入平台,做到“一网办、不见面、零收费、一日结”。

加大融资贷款服务力度,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零成本”托管服务,在全市选取2000家拥有知识产权的中小微企业开展“零成本”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指导中小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在龙头企业、行业检测机构、产业集聚区等设立一批质量服务工作站。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和电子信息等领域新增20家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免费为省、市确定的试点企业和“小升规”企业进行质量管理知识培训。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继续开展企业标准创新补助申报工作,以精准服务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对“四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市场主体设置监管“包容期”、纠错“观察期”、处罚“缓冲期”,引导督促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扩大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范围,包容审慎执法事项由50项增加至60项,做到“无事不查”。

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设年报咨询窗口,对2022年逾期未年报行为,原则上不处罚。对非主观故意错报的年报数据,不认定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不列入经常异常名录。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市场主体,不予吊销。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设置小微企业名录咨询服务窗口,为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申请贷款、资金奖补、贷款延期等扶持政策中提供便利。

严厉打击涉企乱收费行为,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该局还针对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常态化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细化了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