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政府网站消息,3月30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为严格规范开封市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管理,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封市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车辆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专项检查。
在县(区)工信部门组织企业自查排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对市内整车生产企业生产资质、产品公告、质量管理体系和企业落实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采取政策宣讲、辅导交流、核查产品相关证书、现场产品抽检、核对企业生产、检验、销售和库存记录等方式,对开封市4家整车生产企业生产的轻型仓栅/厢货货车、旅居车、渣土车、专用车等12款车型,26类产品进行合规性检查排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企业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车辆合格证管理和安全质量保持情况,核查车辆外观、尺寸、质量等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情况,突出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是否存在不按照产品公告和国标要求组织生产等问题。通过检查排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和违规生产行为。
据悉,开封市将建立车辆生产企业常态化检查监督机制,以规范车辆生产企业一致性生产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通过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严把车辆生产制造源头质量关,严格落实车辆生产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责任,对不能维持准入条件、不符合产品一致性要求的产品和企业,将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