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一揽子政策有效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福建省政府网站消息,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今年以来,我省财政认真贯彻稳经济一揽子措施,落细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

在落实中央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政策基础上,根据权限对小微企业顶格按50%减免“六税两费”,并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等。1—7月,全省共完成退税减税降费731亿元。其中,作为最重要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留抵退税额达600亿元,惠及超5.2万户市场主体。从有效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增强基层财力保障角度出发,省级财政已累计下达三批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0.45亿元。

财政金融协同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

针对中小微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在前四期基础上,新增设三期共300亿元规模的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贷款,重点支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个行业企业。1—7月,纾困贷款已累计惠及11691家企业。同时,通过提高财政代偿比例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个人和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行业发展

为支持稳定工业生产,省财政厅会同工信厅出台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政策,加快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截至7月31日,省级财政累计下达资金16.2亿元,超过年度预算90%,其中3171家企业工业增产增效奖励资金得到兑现。实施的50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贴息贷款全部投放,共帮助1087家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解经营压力。同时,针对疫情影响严重的文旅、交通物流、餐饮零售行业,通过支持“白名单”贷款、实施消费券奖补、支持线上带货等,帮助行业纾困解难。

实施超常规措施助力稳外资稳外贸

在前期政策“工具箱”使用基础上,进一步出台包括支持跨境电商、开展市场采购贸易、鼓励国企和重点企业贡献等提振提速措施。省级财政共安排外贸资金8.93亿元,并积极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2.82亿元,统筹用于相关政策的落实。1—7月,全省累计进出口11457.7亿元,同比增长11.4%,高于全国1个百分点。持续支持高技术领域利用外资,对符合到资奖励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省级财政按1.5%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发挥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鼓励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或向小微企业分包。仅7月份,省级追加政府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就达1.76亿元,在全部追加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中占比超50%。全省给予中小企业15%~20%价格扣除优惠的项目131个,中小企业获得的采购合同22.89亿元,占全部合同总额的52.16%。同时,落实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含所办企业)国有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