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消息,4月2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4月10日起,全新的浙江商品交易市场经营主体登记制度将在正式实施。根据新的登记制度,今后在浙江设立商品交易市场,在符合总部商业网点规划等条件的基础上,只需办理经营主体登记。这意味着,在浙江开办商品交易市场,准入试点工作,程序更加便捷。
商品交易市场是由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商位、相应设施和市场综合服务,实施市场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入场独立从事生活消费、生产资料等现货商品集中交易的合法固定场所。以往,该类经营主体按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登记,即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的基础上,须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办理市场名称登记开办者需提交大量材料,很不方便。”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市场开办者明显反映了这一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定,变更市场登记制度。
目前,2024年,浙江新设立了48家商品交易市场。对需要零散市场的经营者来说,登记制度的简化无疑会带来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