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消息,13日,省商务厅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供给结构、消费场景、短板弱项、市场环境、要素保障等5个方面16条举措加强对家居消费的支持,将于3月30日起施行。
记者发现,其中不少举措已在部分地区试点,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例如,在拓展消费场景、释放家居消费需求方面,提出支持推动旧房装修,鼓励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改善老旧小区环境及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在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家居消费体验方面,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支持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等。
“家居消费既属于生活必需品,又是改善家庭日常生活品质的升级类商品,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此外,家居消费涉及领域多、上下游链条长、规模体量大,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提振,有利于带动居民消费增长和经济恢复。”省商务厅商贸运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7月,商务部会同12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本次我省发布的若干措施,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旨在以绿色化、智能化、适老化为“发力点”,提升供给质量,创新消费场景,改善消费条件,优化消费环境,疏堵点、解难点、治痛点,促进我省家居消费提质升级。
据悉,下一步,省商务厅将结合国家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产供销、政企银、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统筹支持家居消费全链条各环节,打好政策组合拳,更多惠及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