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常住人口达到969.7万

昨天,宁波市统计局发布了《2023年宁波市人口主要数据公报》,截至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969.7万人,与2022年末常住人口961.8万人相比,增加7.9万人。

城乡构成方面,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774.3万人,乡村人口为195.4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9.9%,与2022年末相比,上升1.0个百分点。

性别构成方面,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508.2万人,占总人口的52.4%;女性为461.5万人,占总人口的47.6%。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0.1。

年龄构成方面,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13.5万人,占总人口的11.7%,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15—59岁的人口为656.1万人,占总人口的67.7%,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00.1万人,占总人口的20.6%,比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1.4万人,占总人口的14.6%,比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

自然增长状况,2023年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为5.7‰,死亡率为6.7‰,自然增长率为-1.0‰。与2022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6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4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1.0个千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