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发放首批房票

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消息,“很开心,拿房票在婺城新城区购买房子可以额外享受25%的补助,我们今天领到的房票面值总共509万元。”9月10日上午,在婺城区白龙桥镇马海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指挥部,首位前来申领房票的被征收人(安置对象)俞晖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认真签署、核对了相关信息及协议,很快,首张房票便“新鲜出炉”,打响了婺城区施行货币化安置(房票)的“第一枪”。

“拿到房票之后,可以自行挑选心仪的房子了,感谢政府让我们赶上这趟政策东风!”俞晖说。

据了解,根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房票政策,凡在婺城区范围(不含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内实施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的村(居)以房票形式结算的被征收人可自行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购买一手新建商品住宅(含车库、储藏室、车位使用权)。房票可用于购买婺城区范围内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宅,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在婺城新城区及二环以外最高可以享受25%的奖励、仙源湖旅游度假区最高可以享受30%的奖励、一环以内最高可以享受15%的奖励、一环至二环最高可以享受20%的奖励。此外,房票也允许转让,在满足被征收人购房需求方面有着积极推动作用。

“这次新推出的房票政策,奖励的力度、被征收人的选择余地等均前所未有,同时房票可以转让,可以解决被征收人安置房分配时缴纳房款的资金困难,如今居民们从‘等房安置’变为‘购房安置’,拿着房票就能买到心仪的房子,大大地缩短安置时间,提升了群众幸福感。”婺城区白龙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戴增贵表示,此次首批房票发放,马海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指挥部先试先行、探索创新,在打破传统建设安置小区方式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给予征迁户自由选择权,既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又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的多样化需求,从而带动婺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而推动婺城“未来宜居中心”建设加快破局起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