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消息,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日前,永康市启动自建房“验收即发证”工作。
此次开展“验收即发证”的自建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且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自建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完成时,同步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据了解,在这一新政落地前,自建房主申请不动产登记,首先要申请对自建房进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在规划审批部门出具核实确认书后,才能申请不动产登记并领取权证。自建房主在申请规划核实与不动产登记时需要重复提供大量材料,如身份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审定意见表等。当事人从房子建好到办证,至少需要4天。若建筑物存在违建,需经执法部门对违建部分进行处理,则需花费更长时间。
自建房登记新政启动后,永康市对办理流程进行整合优化,实行联合审批,对自建房项目受理、规划核实、不动产首次登记实行一窗受理、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结,实现审批事项的有效衔接。合法建设的自建房房主只需跑一次即可完成办证,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