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委农办发布助农纾困增产保供的十二条意见

原标题:丽水助农纾困“十二条”意见发布

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工作推进会精神,扎实推动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地见效,统筹做好丽水疫情防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市委农办发布了助农纾困增产保供的十二条意见(以下简称“十二条”)。

“十二条”全面承接落实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按照“快、实、准”的要求,加快相关政策意见落地,全市将抓紧兑现5000万元奖补资金和各项支农强农惠农政策。

在项目落地方面,“十二条”要求加大涉农园区、农业强镇和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力度,新建高标准农田7600亩,高质量创建品质化花园乡村200个。

在农业配套支持政策方面,明确新增农机服务中心5家、农机具1万台,推动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提升3个百分点。“丽水山耕”核心基地、拳头产品等也设置了5个类别的奖补办法。

农业发展基础在农业经营主体。“十二条”明确实施农业主体(龙头企业、钻级民宿、家庭农产、“农三师”)培育的“四百行动”,新培育农创客1600人以上。年内力争发放集体经济分红5000万元。

进一步澎湃“双招双引”强劲动能,力争全年完成招引资金5000万元以上农业农村领域大项目10个,到位资金10亿元,新增项目供地1000亩,同时吸引大城市溢出人才投身“三农”工作,吸引1500名新乡贤返乡创业。

进一步畅通人、物流通。“十二条”明确符合条件的农家乐、民宿在承接干部职工疗休养期间,房间每间不超过340元,同步鼓励其他企业、社会团体工会会员和市民参加;以县为单位开展丽水“山”字系品牌推介,并给予相应补助,以“茶产业、茶文化、茶科技”,“丽水味道”创意大赛等活动刺激乡村消费。

“十二条”提出,向乡镇报备后鼓励适度发展“年猪”“土鸡”特色养殖,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吸纳低收入农户成员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用人单位1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以技能提升拓展致富能力。“十二条”提出,统筹开展相关培训,全年培训高素质农民和实用人才8000人次以上,普及型培训20万人次以上。

推动金融“活水”为“三农”增添动能,对因疫情影响导致还款困难的涉农主体,金融机构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予以支持。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专项产品,扩大信用贷款投放。

持续深化“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完成安置小区(点)投资30亿元,新(续)建32个,全年搬迁3万人。

“十二条”还明确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在进一步推进农房使用权改革促进乡村振兴的同时,鼓励资本下乡,培育更多就业岗位。引导返乡农民利用现有设备、资源创业,政府类小额投资项目或村级自建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

“十二条”同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政策执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