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LP&QDLP双试点打开宁波双向投资新通道

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宁波民银新动能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设立,这是宁波去年7月正式出台《宁波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后设立的第一家QFLP试点企业。该基金由宁波民银金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民银国际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认缴出资)40001万元,其中境外资金规模40000万人民币。据悉,该基金作为母基金,将采用子基金投资+项目直接投资模式,重点围绕宁波现代产业体系进行项目直接投资。

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是扩大境外资金投资境内实体产业的重要渠道,宁波围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一枢纽、三中心、一示范区”功能定位,研究制定了QFLP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宁波证监局等单位共同推进。

据介绍,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批复宁波开展“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支持优质宁波企业“走出去”,拓宽跨境投资渠道。“宁波是目前省内唯一具有QFLP和QDLP试点资格的城市,这对于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提升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等具有积极意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将抓住机遇,为宁波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增加新渠道,促进新兴金融产业集聚,进一步推动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