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8月28日,记者从宁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宁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发布,每学年开学初,需要资助的家长(或监护人)可填写一张资助申请表,经学校、教育局审核公示后,即可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资助。
宁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是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资金由中央财政与自治区财政按5:5分担。符合资助条件的中小学生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有以下几类: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
补助标准为:小学生由国家核定,动态调整,分寄宿生和非寄宿生两类,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1250元,非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625元;初中生由国家核定,动态调整,分寄宿生和非寄宿生两类,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非寄宿生每人每年补助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