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政府网站消息,7月7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预申报管理制度(试行)》《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黑龙江省口腔科诊所(室)医疗器械使用质量检查要点》(以下简称“一制度两要点”),正式印发实施。
《黑龙江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预申报管理制度(试行)》是省药监局采取的主动靠前服务、提前介入指导的具体举措。省内申请人在注册材料不全、不满足注册受理条件的情况下提出预申报,省药监局组织预审评,并正式出具预审评报告,明确了对缺陷项目可以提前补正,合格项目在正式申报时免于审评。此举将大大缩短申请人的补正时间,加快企业产品上市进程。
《黑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黑龙江省口腔科诊所(室)医疗器械使用质量检查要点》是针对基层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口腔科诊所(室)监督检查频次不同、项目不一的问题而出台的清单列表式检查要点,旨在规范和指导各市(地)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口腔科诊所(室)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行为。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强化“一制度两要点”的宣贯培训和政策解读等工作,让生产经营企业应知尽知、应报尽报,切实发挥政策红利,惠民生、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