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治理莫走两极:以正确政绩观破解“不敢订不会订”困境

金秋开学季临近,校服再度成为校园民生焦点。随着教育部《中小学校服管理十条》(教基司函〔2026〕26号)落地,校服治理正告别“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两极摇摆。“新十条”既划出了“7严禁”的监管红线,也明确了学校的法定主体责任与采购规范,为学校依规履职提供了清晰的制度标尺。如今,多地多校对标“新十条”要求,以正确政绩观校准治理方向,一手抓阳光公开规范流程,一手抓压实主体主动作为,走出了一条合规、便民、提质的可行路径,切实保障新生开学即可穿上放心校服。

阳光招采全程公开,以透明程序筑牢合规底线

此前一段时期,部分地方因怕违规、怕投诉出现“一刀切”停购缓购现象,不少校长陷入“不敢订、不会订”的治理困境;也有地方盲目推行“一市一款”,走上形式主义的另一个极端,两者都背离了校服服务民生的初衷。破解“不敢订”的核心,在于把采购全流程放在阳光下,用公开透明消解廉政风险、回应家长质疑。上海、南京、厦门等地从制度层面搭框架、在校级层面抓落地,将民主参与、全程公示、公平竞争贯穿校服采购始终,让合规成为看得见、可追溯的具体流程。

多年以来,上海始终坚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以制度建设推进阳光采购。7月,上海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2026版)》,从合同层面规范购销双方权利义务,统一全市校服采购的合规标尺。文件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校服“双送检”制度,企业出厂检验、学校入校抽检的相关费用统一由学校公用经费统筹承担,不得向学生家长转嫁检测成本。开学季前后,各级学校密集启动公开遴选:多所中小学成立多方参与的校服遴选工作小组,其中家长与学生代表占比超80%,评审围绕企业资质、面料安全、版型工艺、报价合理性等多维度逐项打分,全程留痕、全程监督;采购环节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设置不合理准入壁垒与地方保护条款,通过充分市场竞价形成合理价格,保障质价相符。

南京以纪检监督为抓手推动阳光采购走深走实。全市推广使用标准化采购合同范本,将质量标准、交付验收、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标准化格式化,从制度层面规范采购全流程。南京市中华中学以阳光透明、民主决策、结果导向、高效落地的实际行动,为校服治理树立了正面标杆。走进中华中学校园,校服采购全过程信息、企业资质、质检报告、价格明细、交付承诺在公示栏全程公开、一目了然。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校服管理“应知应会”要求,建立“学校主导、家委主体、师生参与”的选用机制,将校服采购列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充分保障家长与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校方、家委会、纪检监督三方协同下,学校对款式遴选、成本核算、质量检测、按期履约实行全流程管控,以结果实效检验治理成效,赢得家长广泛认可。南京多校还将校服选用意见征集嵌入新生报到环节,提前就款式、价格、套数征求家长意见,把民主决策做在采购

启动之前,既保障知情权,也提前化解潜在争议。

为系统规范校服选用、采购、质检、售后全流程工作,切实维护学生与家长合法权益,厦门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2026年《厦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厦教规〔2026〕2号)。文件明确校服以三年为分学段采购周期,仅在小学低段、高段及初高中起始年级统一组织采购,毕业年级不再新增校服;款式一经选定保持稳定,确需更换的,必须取得采购年级三分之二以上家长书面同意。同时要求学校坚持“适用、实用、够用”原则,严禁捆绑销售、强制购买,校服增补价格不得高于中标基准价。在阳光采购与廉政防控层面,厦门划定清晰红线:校服代收代办费用统一纳入学校规范管理,严禁委托家委会代收校服款项,从源头规避利益输送隐患;招标环节禁止设置地域、企业排他条款,外地合规厂商可平等参与竞标,招标报价、评标依据全程公示,档案按法规长期留存。

这种“放在阳光下”的采购模式,既从程序上规避了廉政风险,也让家长对校服的品质、价格、来源一目了然,从源头上减少了争议与投诉。不少一线学校管理者反馈,流程越公开透明,决策越民主规范,校长的履职风险反而越低,家长的接受度也越高。

压实学校主体责任,以主动作为保障开学供给

“新十条”明确学校是校服选用采购的法定责任主体,核心就是要打破“行政上收、学校观望”的错位格局,纠正“宁停不做”的避责思维。从湖南株洲市级层面主动叫停“一市一款”筹备,到郑州、沈阳、蚌埠等地学校自主回归校本采购,多地以不同方式践行“学校主体”的核心要求,共同印证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既避免行政越位的形式主义,也避免责任缺位的供给空窗。

湖南株洲是市级层面主动纠偏“一市一款”的典型样本。此前当地曾筹备推进全市中小学生校服“一市一款”统一方案,过程中开展全域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学校、家长、生产企业多方意见,发现全域统一款式将带来校园安全辨识度下降、仿冒产品门槛降低、校园文化特色消解、不正当竞争风险加剧、家庭负担加重五大突出问题,与教育部治理要求存在明显冲突。对标全国校服行业行政指导会部署与“新十条”核心精神,株洲市教育局正式作出暂缓实施“一市一款”的决定,同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出台《关于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治理重心从“搞全域统一”转向“规范学校采购”,明确各校校服选用采购主体权责,细化民主决策、公开招标、质量管控全流程标准,指导学校依规自主开展采购,既叫停了形式主义的形象工程,也为各校压实主体责任划定了操作标尺。

在曾出现采购停摆的河南郑州、安徽蚌埠等地,学校主动作为补上供给缺口。此前受治理趋严、怕担风险等因素影响,两地都曾出现校服采购放缓、大面积停购的情况,部分学校甚至出现新生开学无校服可穿的现实隐忧。随着“新十条”明确学校的法定主体地位,各校主动打破“等上级通知、看周边做法”的观望心态,自主依规启动校服采购。郑州多校校准治理思路,不再等待行政统一部署,自行按规范流程遴选供应商;严格执行“双送检”制度,同时恪守契约精神,不单方面撕毁尚在有效期内的合法采购合同,原有合规校服可沿用至学生毕业,依靠自然更替减少资源浪费。安徽蚌埠则在开学季前推动各校密集启动采购,明确采购遵循公开竞价、质价相符原则,坚持学生自愿购买,暑期完成招标与生产备货,确保开学季新生即可领取校服,及时化解“开学无校服”的民生难题。

在曾强力推进“一市一款”的江西、辽宁等地,学校主动纠偏回归校本治理逻辑。“一市一款”作为治理抓手,通过行政指令要求各校更换统一款式,这种模式正是“新十条”重点纠偏的形式主义偏差——不仅消解了校园文化特色,还容易衍生出质量管控缺位、仿冒产品泛滥、家长投诉增多等问题。面对行政导向,当地多所学校并未盲目跟风,而是坚守学校法定主体地位,主动发挥主体责任。南昌、赣州等地学校保留本校沿用多年、家长认可度高的原有款式,不强制统一更换;沈阳不少具有历史积淀的中小学坚持保留校本校服特色,不搞全市“千校一面”。多地学校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组建以家长、学生代表占多数的选用组织,自主遴选供应商,全程公开公示,依规开展阳光招标,既守住了办学自主权与校园文化特色,也把“新十条”的治理要求落到了实处。

这些实践共同说明校服治理的关键,从来不是用行政力量收权上移、搞“一市一款”,而是压实学校的主体责任,让最了解校园需求的学校依规自主决策。学校主动作为、灵活施策,既能保障开学供给,也能真正兼顾质量、成本与家长意愿。

校服治理不应一味地追求形式上的统一,也不可以简单一停了之。对标“新十条”要求,把握两个核心方向,就能实现合规与民生的平衡,破解校长群体的治理困境。一方面,坚持阳光透明是基础。把家长、学生参与贯穿采购全流程,重大决策充分征求意见,关键信息全面公开公示,用程序正义消解风险顾虑,让“敢订”有制度支撑。另一方面,压实主体责任是关键。准确把握“学校是法定责任主体”的定位,既不越位违规干预,也不失位推诿责任,在制度框架内主动作为、灵活施策,让“会订”有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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