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消息,为贯彻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8号令)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近日,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开展行政处罚决定文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信用异议申诉告知书“三书同达”工作的通知》,建立南宁市“三书同达”工作机制,认真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做到“一窗受理、一次办成”,实现对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全链条”闭环监管。
“三书同达”工作机制,即依法对相关信用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一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信用异议申诉告知书》。在以往的涉企行政处罚实践中,往往侧重于事后处罚,即“一罚了之”,这种方式虽然能够迅速制止违法行为,但容易忽视对企业合规经营的引导和帮助,起不到以案促改的作用。而“三书同达”的举措既能让企业了解到认定此次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法律责任,明确告知企业信用修复、信用异议申诉的详情信息,减少企业“失信”成本,同时还能帮助企业剖析问题根源,引导企业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指引企业做好违法整改“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督促全市涉企行政执法部门推行“三书同达”制度,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信用异议申诉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信用修复的条件、途径和程序,引导企业积极纠正违法失信行为,及时开展信用修复,更好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合规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